一句话结论。 当房东要求把全税(jeonse,一次性押金租赁)或月租上调超过5%时,韩国的租客有三条路。行使合同续约请求权,涨幅就被锁定在5%以内,并再保障两年居住。但这个5%上限只在既有租客续约时才生效,对房东与新租客签订的新合同并不适用。即便你已同意上调8%,续约请求权本身依然存在(截至2026-07-22)——这正是本问题的核心。
5%上限‘只在续约时’生效
人们常把租金上限制度理解为“租金每两年最多只能涨5%”,但确切说并非如此。据韩国国土交通部(MOLIT)整理的修订版《住宅租赁保护法》问答,租金5%的限制“仅适用于在存续中的合同内增加租金,或行使合同续约请求权的情形”。
换句话说,当既有租客离开、房东与第三方签订新合同时,并无5%规则。若市价已上涨20%,就可上调20%收取。因此“5%上限”是租客自行行使续约权时才握到手的一张牌,而不是自动送上门的盾牌。忽略这一区别,房东一句“那就搬走”便会把你直接逼退。
还有一点。地方政府可通过条例把这一上限定得低于5%。法律规定的只是上限线,视地区而定可收紧至3%、4%。自己所在的地方政府是否另有条例,需要确认。此外,若重新签订合同或变更押金、月租,还伴随租赁申报义务——须在签约日起30日内申报,且该申报自动附带确定日期(优先受偿日)的效力,这点也一并记住为好。
在实战中,租客首先要确认的是:“现在房东向我要求的,是续约,还是把我赶走后与新人签的新合同?”若同一住宅、同一租客继续居住,即为续约,5%上限生效。反之,若房东有正当理由可拒绝续约,租客就被推到上限保护之外。因此谈判永远应从先明确树立“我要求续约”这一立场开始。
合同续约请求权:行使与拒绝的规则
续约请求权并非只要安静居住就自动附带的权利。以MOLIT问答为准,整理行使要件如下。
- 行使期间 — 合同到期前6个月至前2个月。若到期日为8月31日,须在6月30日午夜前传达意思。错过此期间,当年的续约权就难以使用,因此提前把到期前6个月标注在日历上,是实战中最重要的一步。
- 行使方式 — 短信、通话也可,但为防止纠纷,以内容证明(挂号存证信函)等明确意思表示最为稳妥。默示续约(不作声继续居住)不视为行使续约权。反过来说,若一直以默示续约方式居住,续约权仍原封不动地保留着。
- 次数与期间 — 仅限一次,保障两年。无论合同已进行到第几年,都可使用一次。
- 中途搬迁 — 即便用续约权重新取得两年,租客仍可随时通知解约。通知满三个月后生效,且须支付这三个月的租金。
反之,房东可拒绝续约的代表性事由是实际居住。若房东或其直系尊亲属、卑亲属表示要亲自入住,可在到期前6至2个月期间通知拒绝意思并予以拒绝。问题在于该事由为虚假时。若以实际居住为名赶走租客后,随即租给他人,租客可请求损害赔偿。赔偿额若合同有约定金额则按该金额,若无则适用法定计算标准中最大的金额。这意味着即便搬走后,去确认谁入住那套住宅,也有实际意义。
房东要求上调超过5%时 — 三条路
收到“上调超过5%”的要求时,租客可选的方案大体有三种。各自的得与失不同。
| 选择 | 涨幅上限 | 居住保障 | 注意点 |
|---|---|---|---|
| ① 行使续约请求权 | 5%以内 | 2年 | 若有房东实际居住等正当拒绝事由,可能被阻 |
| ② 协议上调 | 无限制 | 协议期间 | 即便上调8%,续约请求权仍另行存在 |
| ③ 搬迁(新合同) | 按市价 | 新合同2年 | 产生搬家费、中介费、贷款重办费用 |
以一套价值5亿韩元的全税住宅为基准,看看每条路上押金各涨多少,选择的分量便一目了然。用续约权可把涨幅锁定在新签市价合同约三分之一的水平,这点一眼可见。
+2,500万韩元
+4,000万韩元
+7,500万韩元
※ 假设全税5亿韩元。市价涨幅为示例值,因地区、时点而异。
单看数字,行使续约权似乎总是正解,但现实要复杂一些。与房东关系闹僵,剩下两年会变得别扭;反之若市价看来还会继续上涨,现在锁定在5%对两年后更有利。相反,在市价回落的阶段,不用续约权而搬到更便宜的住宅,有时在总成本上更胜一筹。意思是,不要只看表中的上限,要把搬家成本、市价方向、居住稳定性一并放到天平上。
即便协议上调8%,续约权依然存在
这里是许多租客搞混的地方。假设到期前你与房东协商“干脆涨8%再住两年”并重签了合同。因为超过了5%,看似吃亏,但MOLIT问答明确指出,即便这种情形也可另行行使合同续约请求权。
MOLIT举的例子很清楚。一名租客于2019年9月至2021年9月签订首份全税合同,经双方协议于2021年9月至2023年9月续约,其间租金上调8%——
- 该租客可在2021年7月(结束前2个月)行使续约请求权,把涨幅退回到5%以下,
- 或维持上调8%的合同,待该合同于2023年7月结束时再行使续约请求权。
也就是说,做了协议上调,并不代表续约权这张牌已被用掉。牌还在手中,只需决定何时打出。房东那句“已经协议好了,没办法”与事实不符。不过在实战中,行使续约权时最好在书面上明确写下“本次续约系依修订法律行使的合同续约要求权”。若把单纯的重签与权利行使混在一起,日后可能生出纠纷。
要求把全税改成月租时 — 现行折算率为6.25%
房东以“把一部分转为月租”代替上调的提议也在增多。续约的合同原则上被视为按与此前相同的条件重新订立,因此未经租客同意,不能把全税强制转为月租。但若租客接受则可行,此时适用法定折算率。
法定折算率为‘10%’与‘基准利率+3.5%’中较低的值。由于韩国银行基准利率为2.75%(2026-07-16上调),现行折算率为2.75%+3.5%=6.25%。需注意,这比MOLIT示例出台的2020年(折算率4%)大幅上升。
若把5亿韩元全税中的2亿韩元转为月租,则2亿×6.25%÷12=每月约104万韩元。同样条件在利率为4%的2020年为每月约67万韩元。这意味着在利率上升的阶段,全税转月租对租客更为不利。收到月租提议时,先做这道计算再答应更为稳妥。反之,若被全税占用大额资金令人吃力、而现金流有余,转换有时反而是更好的选择,因此把两个方向都算一算才对。
掌握计算感觉的方法很简单。把想转为月租的押金差额乘以折算率(现为6.25%)再除以12,即得每月负担。例如把押金减少1亿韩元、改为月租,则1亿×6.25%÷12=每月约52万韩元。若房东提议“只加月租50万韩元”,你便可反推这50万韩元替代了多少押金,据此衡量损益。当你以数字而非直觉回应提议的那一刻,谈判的天平便会改变。
常见问题
问:合同若有“续约时按市价上调”的特别约定,5%上限会被架空吗?
续约请求权是法律保障的权利,因此对租客不利的特别约定原则上效力受限。不过仍有争议余地,若存在此类约定,签字前先指出为宜。
问:房东换了,还能使用续约请求权吗?
可以。所租住宅即便被出售,租客的续约请求权依然维持。但若换了的房东想实际居住,可成为拒绝事由。
问:同意上调5%后,须重新办确定日期、迁入申报吗?
若押金增加,就增加部分重新取得确定日期较为稳妥。既有押金的顺位得以维持,但增加的金额自新确定日期起才受保护。
问:若没有现金支付全税5%的涨幅怎么办?
若就增加部分尚有全税贷款额度,有时可追加放款。但各银行、各产品条件不同,因此在表明续约意思前,先确认贷款余力为好。
问:行使续约请求权后,必须住满两年吗?
不必。两年只是受保障,租客可中途通知解约。通知满三个月后生效,且须承担这三个月的租金。
结语 — 租客要把握的实战顺序
归纳如下。第一,5%上限只在续约时生效,因此收到上调要求时,在情绪之争之前,先想起“我手握续约请求权这张牌”这一事实。第二,为不错过行使期间(到期前6至2个月),提前把到期日标在日历上,并以内容证明留存意思表示。第三,即便协议上调超过5%,续约权仍在,切勿仓促放弃。
第四,收到月租转换提议时,以现行折算率6.25%亲自计算利弊。第五,若以实际居住为由被拒,搬走后也去确认该住宅的实际使用情况。权利只对知晓它的人才成其为盾。若你正面临这次续约,建议照上述顺序逐步照做。
一手来源 · 国土交通部《修订住宅租赁保护法问答》(大韩民国政策简报 korea.kr) · 国土交通部 住宅租赁保护法FAQ(molit.go.kr) · 《住宅租赁保护法》第6条之3、第7条、第7条之2(law.go.kr) · 韩国银行 基准利率(bok.or.kr,2026-07-16上调至2.75%)
参考媒体 · 韩国经济 不动产价值提升中心 · 不动产114
本文为一般信息提供,个别事项因情况而异,如遇纠纷,建议咨询大韩法律救助公团(132)、住宅租赁纠纷调解委员会。(截至2026-07-2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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