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明: 本文由AI从韩语自动翻译。除非另有说明,所有内容均涉及韩国。请参考韩语原文获取最准确内容。
先说结论:在韩国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,即使做的是被预扣3.3%税款的零工,只要是“付出劳动并获得报酬”,就可能属于须申报的对象。按3.3%预扣税款的方式,与韩国就业中心认定的“是否就业”是两回事,判断取决于工作时间、持续期间和所得金额三个因素。请先在下表中找到自己的情况。
先确认这一点——30秒判定表
本表把韩国雇佣劳动部(MOEL)就业保险指南中的申报标准按情形重新排列。只要符合任何一项,就应在下一个失业认定日倾向于申报。
| 我的情况 | 是否须申报 | 下一步 |
|---|---|---|
| 每月工作60小时(每周15小时)以上,或计划这样工作 | 须申报(视为就业) | 在失业认定日申报就业事实 |
| 每月不足60小时,但工作持续3个月以上 | 须申报 | 从开始时起做好记录并申报 |
| 只工作一两天,所得金额达到或超过求职给付日额 | 须申报 | 申报工作日期和金额 |
| 时间短,金额也低于日额 | 按标准不明确 | 但指南仍要求申报工作事实本身,请先咨询就业中心或1350热线 |
| 没拿到钱,但确实工作过 | 指南要求申报 | 即使无报酬也要申报工作事实 |
这里的“求职给付日额”(구직급여일액)是本人在就业中心被告知的每日发放金额。由于无法根据公开资料统一计算,本文不列出具体数字。
明明是3.3%,为什么也要申报
3.3%是预扣税款方式的名称,即预先扣除3%所得税和0.3%地方所得税。而韩国雇佣劳动部的指南在认定是否就业时,不看名称,表述类似于“以提供劳务为代价,无论以工资等何种名义,取得达到或超过求职给付日额的金额”。按字面理解,无论是自由职业合同、兼职费还是日薪,报酬叫什么名字都不是标准。不过这只是阅读指南后的解读,就业中心在个案中如何判断,我们未能确认。
官方指南还把日结劳动者和劳务提供者的活动列为就业判断对象。详细标准可查看Work24(雇佣24)制度指南。
在哪里、怎么申报
申报的场合是每1至4周进行一次的失业认定。据就业保险失业救济金指南,领取者须在每个失业认定日申报再就业活动并获得认定,救济金才会发放;若有了收入或已就业,则在同一时间一并申报。需要准备的只是记录工作日期、时间和所得金额的备忘,以及入账记录。申报后,就业中心会以扣除工作日之后的失业天数为基准来核算发放。这一结算方式的具体计算公式,我们未能确认。
不申报会怎样
韩国政府政策资料(大韩民国政策简报)对不正当领取的处罚整理如下:除返还已领取的救济金外,还可追加征收不超过不正当领取金额2倍的款项;刑事处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,000万韩元(约合16.5万元人民币)以下罚金。10年内被查处3次以上的,3年内的领取资格将受限。与雇主串通的情形处罚更重。另有官方指南对倍数、刑期的记载不同,因此适用于自己类型的具体数值,需要向就业中心确认。
如果在领取期间已经漏报,正确的顺序是:在下一个失业认定日之前,向就业中心或雇佣劳动部咨询中心(1350)如实说明情况,并询问更正方法。主动说明是否会减轻处罚,我们未能确认。
仍然卡住时
如对处分有异议,可向就业保险审查官提出审查请求。关于救济金的发放体系,可先在韩国“易查生活法令信息”的求职给付领取指南中查看。如果某份工作性质模糊,最省事的办法是在开始之前向管辖的就业中心说明合同性质(是雇佣还是承揽)并询问。
咨询时提前整理好四项内容,答复会更快:开始工作的日期和预计结束日期、每月总工作时间、已领取或将领取的总金额及入账日、通过合同或即时通讯软件收到的工作指示内容。同样是3.3%的工作,公司决定日程和任务的形式,与只交付成果的形式,说明可能不同,有这些材料,咨询才能具体展开。这一区分在认定中如何体现,我们未能确认。
常见问题
被扣3.3%的兼职可以不申报吗?
税款方式并不决定是否须申报。标准是工作时间、持续期间和所得金额,即使名义上是自由职业者,只要拿到了报酬,就可能属于须申报对象。
只工作了一天也要申报吗?
如果金额达到或超过求职给付日额,就符合申报对象标准。即使低于日额,指南也要求在失业认定日申报工作事实,所以提前咨询更稳妥。
钱还没拿到但已经工作了呢?
韩国雇佣劳动部的咨询指南是:即使无报酬,也要申报工作事实。
申报后失业救济金会被中断吗?
工作的那几天只是从失业状态中扣除,资格并不会自动中断。但像每月60小时以上这类被视为就业的情形,领取可能终止,需要个别确认。
本文依据韩国雇佣劳动部、Work24、政策简报和生活法令信息目前公开的指南整理而成。减额和结算公式、韩国国税厅所得资料如何与就业中心联动、主动申报是否减轻处罚,我们均未能确认,个人层面的判断由就业中心作出。相关阅读:育儿休假津贴与失业救济金重叠之处、青年未来储蓄账户与失业救济金重叠之处。